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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岭:中国独立作家笔会创办始末

(首发稿)

文章摘要: 如果我們有一個自己的作家組織(它是作家的精神共同體,平時,它對作家不具任何約束力,因爲沒有什麼比自由和個人性對作家更重要了。)可是,一旦發生了作家的作品受到審查、被禁,甚至作家本人受到迫害的事件,不管它來自哪個國度,除了作家個人的抗議聲音,我們還有一個作家的組織可以發聲,可以運作,特別是通過與國際筆會、各國筆會及其它國際人權組織的合作,去營救,聲援,並爲作家的避難、生存和寫作提供幫助。這就是我出來籌創這一筆會的主要目的,也是這一筆會的真正價值所在。

作者 : 贝岭,


發表時間:8/17/2007

(題要:任何一位作家或文字工作者,特別是用中文寫作的作家,假如因爲文字、文學,因爲爭取寫作、表達、出版自由而受到審查、迫害,甚至被捕入獄,我們,作爲他的同行,特別是作爲他的中文寫作的同行(不管彼此的私人關係好壞或政治見解是否異同),不能沈默、無動於衷。或者,只是等著國際上的作家,國際間的作家組織表示公開的抗議或呼救,等著別國的政府、國際組織去努力營救,那不正常,也令人蒙羞。如果我們有一個自己的作家組織(它是作家的精神共同體,平時,它對作家不具任何約束力,因爲沒有什麼比自由和個人性對作家更重要了。)可是,一旦發生了作家的作品受到審查、被禁,甚至作家本人受到迫害的事件,不管它來自哪個國度,除了作家個人的抗議聲音,我們還有一個作家的組織可以發聲,可以運作,特別是通過與國際筆會、各國筆會及其它國際人權組織的合作,去營救,聲援,並爲作家的避難、生存和寫作提供幫助。這就是我出來籌創這一筆會的主要目的,也是這一筆會的真正價值所在。1990年代初,作家薩爾曼‧拉什迪的遭遇,這世界上其他許多作家的遭遇,2000年,我本人的親身經歷,在在都給我上了這一課。) 

 

筆會成立緣由

中國的地下作家和流亡作家,爲了成立自己的作家組織,以爭取和守衛創作自由、出版自由,有過逾幾十年的努力。

假如不健忘,或歷史中的記憶不那麼容易被抹掉的話,人們一定還記得,1989年北京6.4慘案後,許多中國作家流亡歐美,另一些已在國外的中國作家,或自願或被迫滯留海外。十年前,國際筆會一直希望海外的中國作家能夠成立流亡筆會,並先後邀請過當時的中國流亡作家參加國際筆會會議,商討此事,但從末實現。

1989年底,旅美中國詩人菲野請我協助他籌劃「中國流亡作家聯盟」,想把以上背景的海外中國作家,以1989年六四後的流亡情境作爲共同點,聚合在一起。但由於過程的匆忙、粗糙乃至作家們的恩怨、多疑和私心,此一努力失敗了。爲此還造成了部分作家長久互不往來的結果。

1992年,我和居住在上海的詩人孟浪、默默等人,曾嘗試籌組過「中國作家維護寫作自由國際委員會」。以聲援和營救許多尚在獄中的詩人和作家,爲此,還起草了相關文件,並曾由我籌錢,通過孟浪等人將緊急救助費送給在中國的入獄作家家屬。

1996年,我和孟浪主持的流亡文學刊物傾向雜誌曾協助美國布朗大學舉行了「寫作自由國際作家會議」及隨後的「中文作家長桌討論會」。曾邀請了在中國的詩人、作家芒克、王家新、唐曉渡,台灣作家廖輝英、陳若曦、應平書、林煥彰,定居香港的中國作家馬建,與在海外的學者、中國政治異議者、流亡作家和僑居作家雪迪、鄭義、仲維光、陳軍、嚴力、楊小濱、蘇煒、張郎郎、王渝、張真、鄭愁予、榮偉、邵薇、寇致銘(Jon Kowallis)、高英茂等,和小說家拉什迪、富恩特斯(Carlos Fuentes)、羅伯特‧庫弗(Robert Coover)、劇作家和導演Aishah Rahman等國際作家,和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主席Joanne Leedom-Ackerman、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副總監Gara Lamarche、布朗大學校長Vartan Gregorian,及古巴等國的流亡作家共聚一堂,在布朗大學探討怎樣捍衛作家在專制和神權統治下,當代世界的創作自由,也討論了作家及文學在中國的境遇。

十多年來,由於可以想像的原因,由於我們的流亡已漸漸失去了精神上的純粹性,以流亡作家爲基礎的此類筆會未能成立。

在多次短期回國(時斷時續的跟蹤恐嚇、監視和拘留)的基礎上。1999年11月,我回到中國定居。2000年8月,我在北京居住期間,因爲印刷出版《傾向》文學人文雜誌第十三期,被北京市公安局在以「非法印刷出版」的罪名逮捕入獄。隨後,我弟弟黃峰也因對外公開了我被捕的情況而入獄。在孟浪日以繼夜地內外聯絡和呼籲下,在美國作家桑塔格(Susan Sontag)的全力營救、在多位著名西方作家寫公開抗議信給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情形下,在國際社會特別是國際文學界的聲援運作下,美國國務院強力介入此案,後經中美兩國政府達成協議,本人和黃峰得以出獄,但我被遣送美國。

2000年9月,在我抵達美國後,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紐約曾當面詢問我,中國作家們有像美國筆會那樣的作家團體嗎?她也曾當著孟浪、張真和我的面,善意地詢問孟浪,爲什麼在我入獄時不直接給她打電話或發傳真。她說她需要的是關於我境況的詳情,她說她不能只是指望從報紙上獲得這類消息。

2001年4月,我在洛杉磯遇見拉什迪時,他也詢問我作家和文學在中國的情形。

2000年10月,我應邀赴洛杉磯接受美國西部筆會中心頒發的2000年「自由寫作獎」。(我和另一位墨西哥(當時尚在獄中)詩人共獲該獎)。國際筆會主席荷梅羅‧阿迪哲斯(Hemero Aridjis, 墨西哥詩人)專程前來參加美國西部筆會的文學獎頒獎典禮,他此行的另一目的是和我探討能否創設一個(不同於中國官方筆會的)符合國際筆會章程、流亡中的中國作家筆會。在那幾天,荷梅羅‧阿迪哲斯和美國西部筆會的多位理事均在和我商討關於籌組此一中國作家筆會的可能性。因爲他們均認爲,我及其他中國作家在祖國的遭遇証明,國際筆會需要一個能夠真正伸張創作自由和出版自由的中國作家團體。

基於我個人的經驗,我告訴阿迪哲斯等人,現在已非十年前,如果純粹是籌創一個流亡作家筆會,似並無必要。因爲海外華人社會並不缺乏互助、聯誼和交流性質的華文作家協會和筆會。我深知,流亡的中國作家及文人,由於諸多原因和各自不同的歷史背景,矛盾深、恩怨多、成事不足、坏事有余,另外,來自地下的作家和前官方作家協會的作家之間,由於各自的人生經歷乃至美學觀念上的差異,彼此之間甚難成立一個作家團體。

但是,從道義和責任上講,甚至僅僅是爲了回報救我出獄之恩,國際筆會主席的這一期望,我也是難以推卻的。我是因爲文學和出版文學刊物而入獄,也正因此,我才被桑塔格等西方作家營救出來。荷梅羅‧阿迪哲斯是向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發出公開信要求釋放我的人之一,他正是救我的人,美國筆會和美國西部筆會是參與營救我的主要筆會。我能推卻嗎?我可以推卻嗎?我當時無法慨然應允,又不能斷然拒絕。

洛杉磯之行之後,我爲此事陷入長考,我是一個和中國官方作協無涉、不和所謂文壇參和的地下詩人,作為流亡作家,也沒加入任何海外的政治組織或作家團體,不參加任何政治乃至非政治性組織,卓爾不群,已成爲我以往人生經驗後形成的信條。此刻要我來親自籌創一個作家筆會,這有違我的信念與行爲準則,這使我十分爲難。

因為,任何一位作家或文字工作者,特別是用中文寫作的作家,假如因爲文字、文學,因爲爭取寫作、表達、出版自由而受到審查、迫害,甚至被捕入獄,我們,作爲他的同行,特別是作爲他的中文寫作的同行(不管彼此的私人關係好壞或政治見解是否異同),不能沈默、無動於衷。或者,只是等著國際上的作家,國際間的作家組織表示公開的抗議或呼救,等著別國的政府、國際組織去努力營救,那不正常,也令人蒙羞。如果我們有一個自己的作家組織(它是作家的精神共同體,平時,它對作家不具任何約束力,因爲沒有什麼比自由和個人性對作家更重要了。)可是,一旦發生了作家的作品受到審查、被禁,甚至作家本人受到迫害的事件,不管它來自哪個國度,除了作家個人的抗議聲音,我們還有一個作家的組織可以發聲,可以運作,特別是通過與國際筆會、各國筆會及其它國際人權組織的合作,去營救,聲援,並爲作家的避難、生存和寫作提供幫助。這就是我出來籌創這一筆會的主要目的,也是這一筆會的真正價值所在。1990年代初,作家薩爾曼‧拉什迪的遭遇,這世界上其他許多作家的遭遇,2000年,我本人的親身經歷,在在都給我上了這一課。

若這一筆會能夠創立,能夠接納他們成爲會員、甚至有一天,這一筆會是以這些作家爲主體,筆會的創設才有必要性和緊迫性。而我理想中真正的作家團體,應該僅僅是作家的精神共同體,自由的文學共和國。

但是,因爲我的親身經歷已使我不能不去重新思考。我兩難,我開始和在中國及海外的作家友人商談,最重要的是獲得了他們的支持和鼓勵。

2001年初,我告知國際筆會、美國筆會中心及美國西部筆會中心,我願意嘗試籌創獨立的(中國)作家筆會,我表示,讓我努力試一試。隨後,我獲得同住在波士頓,多年來和我一起創辦《傾向》雜誌的老搭擋、詩人孟浪的認同和支持,我開始與在海外的流亡作家溝通聯絡,並獲得了韓秀、萬之、京不特、仲維光、洛夫、楊煉、胡冬、茉莉、鄭義、劉賓雁、陳軍、張慈等作家及友人精神上的支持和許多具體的建議。同時,我特別和在中國的劉曉波、廖亦武、阿鍾等異議作家友人爲成立筆會的事,進行了溝通和討論,獲得真正的響應和支持。我當時為自已訂立的前提是,只有在獲得了中國國內的,像他們那樣的不依附於官方體制的獨立作家的全力支援,我才可能去設法籌創這一筆會。

嚴格上說,是由於他們要我不可推卸此一歷史責任,並承諾願意去說服國內其他的獨立作家成爲筆會創會會員的情況下,我才真正開始了具體籌創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工作。

2001年4月前後,我與孟浪開始一個個致電邀請旅居海外的作家和流亡作家參加筆會。在中國國內,主要是由劉曉波承擔邀請會員的工作,在他的努力下,廖亦武、余傑、任不寐等人均在創會期間參加了筆會。

筆會的籌創得到了流亡美國的前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劉賓雁、流亡作家鄭義、僑居加拿大的杰出詩人洛夫的慨然應允和支持。70年代末便已參與創辦地下文學刊物的作家和編輯萬之、,學者友人仲維光,詩人楊煉、胡冬,小說家馬建在歐洲各地支持並加入。前中國群衆出版社社長于浩成、前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者郭羅基、文革時期四川地下詩人蔡楚等也欣然入會。總體來講,筆會的創會會員中包括了流亡歐美的作家、學者、出版人、編輯記者以及中國的獨立作家和文化人。

 

按照國際筆會的慣例,一個新成立的筆會,它的會員應該至少有二十位以上,並能獲得國際筆會的特別關注。然後,還須向國際筆會提出申請成爲國際筆會分會的書面請求,並獲得國際筆會待批准的回覆認可。而最早的創會會員,還需獲得國際筆會對每一位會員著作的審核、書面批準。他們的履歷均需有英文的譯文及說明,國際筆會才能去審核,這一工作量頗大,且正式,我、孟浪及協助我的義工友人無夜無日地工作,以達成此要求。直到二十多位創會會員的資格均經國際筆會認可,中國獨立作家筆會才可能被列入未來國際筆會年會的入會討論議程中。

我們筆會的中文名稱,特別是「獨立」兩字是由創會會員萬之首先向我提議,我、孟浪和許多創會會員爲名稱做了無數次的討論和更改,最後,經倫敦國際筆會總部和我的反復十數次電話溝通後,才最後決定採用「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RE」為國際認可的(中國獨立作家筆會)英文用名。筆會的英文譯名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RE 也是在和美國筆會紐約總部的多次探討中認定的。我們曾研議過使用例如自由(FREEDOM)作家筆會等許多不同的中英文名稱,但均不理想,也不易在英語讓人理解。

2001年9月,國際筆會在接獲我關於筆會創設進展順利的答復後,便全力促使完善夲筆會籌創的最後工作。當時,我和孟浪已被筆會創設的具體事務累得不行,不得不暫停歇一段時日時,在倫敦的國際筆會常務秘書瓊.史班德女士(Jane Spender)持續來信和電話鼓勵,敦促我一鼓作氣,全力以赴。最初的二十多位會員,每個會員的著作、文學成就及作品簡歷英譯,都必須以詳細列報的形式傳真至國際筆會,經總部審核認可,才可成爲籌創中的國際筆會中國獨立作家筆會分會會員。

那幾個月,孟浪和我夜以繼日,這些具體工作耗費著大量精力和時間,因爲在中文作家普遍不瞭解國際筆會的運作、章程,在不知爲何要創辦筆會的情形下,這些作家們一個個居住在世界不同地理地區,和美東時間時差巨大,我和孟浪必須親自致電這些作家們,溝通和勸談,要日夜顛倒地投入。而且,當時的電話費昂貴,因爲要寒暄、要談各自的近況,還要談天說地,然後才能切入正題。這常常還不能保證每個作家願意加入。因爲作家們,尤其是厭惡組織約束的自由作家們,未必都認可、並需要這樣一個組織。

許多未加入筆會的作家友人們也有很好的建議和認可,不管他們願不願意參加這個筆會,他們的善意和理解,在在鼓勵了我。他們的忠告和悲觀,彼此的成見,也使我心情沮喪。

終於,這一切都熬過來了。籌創中的筆會獲得了國際筆會的認同。

2001年10月,作爲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籌創人,本人被國際筆會邀請列席11月底在倫敦舉行的國際筆會年會,我自費前往(後國際筆會給了我機票的一半補助),以觀察員身份,全程旁觀年會議程,因爲我負有讓本筆會在年會上被表決通過成爲國際筆會分會的責任(這責任有點太大了),我必須在會議之外的所有休息時間,向前來參加倫敦年會的八十多個分會的代表介紹中國獨立作家筆會,並遊說他們支持中國獨立作家筆會加入國際筆會。

在倫敦年會的最後一次全體代表會議上,中國獨立作家筆會加入案列入議程。可以爲傲的是,在美國筆會中心的支持並應允下,由全世界最大的筆會----美國筆會(有逾五千名會員)提名,推薦中國獨立作家筆會(是世界各國筆會中人數最少的筆會)成爲國際筆會新的分會。美國筆會代表Larry Siems爲夲筆會作了精彩的提名發言,並將我引介給全體與會者,隨後,國際筆會主席請我以中國獨立作家筆會創辦人身份,向全體分會的代表用英語(我的破英語)作本筆會爲什麼要成立及申請加入國際筆會理由的發言(文從略)。我主要談了三點:

1,  文學和作家在中國的處境。流亡作家和中文的流亡文學。

2,  我們筆會成立的背景、原因和歷史責任。

怎樣看待和怎樣面對龐大的中國官方作家組織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筆會)。

我的大意是,中國獨立作家筆會並不代表國家,我們代表的是作家和文學的尊嚴和自由。我並不是爲了對抗他們而來的,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創立,是爲了爭取和守護出版自由和表達自由,爲了作家個人的尊嚴不被侵犯和侮辱,是爲了文學和寫作的自由而成立的。正是因爲中國作家協會及中國筆會不敢爭取作家在中國的出版自由和創作自由,甚至對在中國不斷發生的傷害作家尊嚴和自由的事件視而不見,才使我們這一筆會的創立有了必要性和緊迫性。中國獨立作家筆會和中國筆會――中國作家協會的關係應該是互動、監督並督促彼此真正遵照國際筆會章程,維護作家和文學的尊嚴和自由的良性關係。

  我的發言竟獲得了幾乎所有與會代表的持久掌聲,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申請加入,是整個年會的高潮。也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許多分會代表紛紛走上來和我握手致意,並在隨後的發言中強調,國際筆會等待我們的加入,已經等了十多年。終於,我們可能坐在一起了。

國際筆會內多個流亡作家筆會分會,如古巴、伊朗、越南流亡作家分會。他們的代表先後發言支持,並給了我溫暖的擁抱。

我的發言之後,年會各筆會分會代表曾有過熱烈的爭論及討論。在中國筆會(中國作家協會的另一塊牌子)缺席的情形下,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加入案在會上先後受到了三個與會筆會代表不同的提問和質疑,他們是巴勒斯坦筆會、法國筆會和日本筆會,日本筆會對於我們筆會爲什麼要稱爲「獨立」(Independent)表示不解,疑慮這一概念是否會讓人有國家獨立的聯想。法國筆會質詢了我們筆會會否與中國筆會發生衝突,以及我們的筆會有多大的代表性等問題。而巴勒斯坦筆會則認爲官方的中國筆會一貫支援巴勒斯坦人民爭取獨立和民族生存的權利,我們這一筆會的加入是否多此一舉等。我對此一一作了解釋和回答,我強調:

1.「independent」是作家的獨立性,而非國家的獨立。

2. 中國獨立作家筆會不是一個流亡作家的團體,它包括了在中國境內的作家,台港兩地和海外華人世界的作家。

3. 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無意取代任何其他的筆會,也無意代表國家,反而希望和所有的筆會,特別是中國筆會及海外的華人筆會建立起建設性的對話和互動關係。

此一解釋及陳述,獲得了其他分會代表的鼓掌和發言支持。巴勒斯坦筆會代表在會後還向我致歉,表示他們私下會支持我,公開的發言主要是爲了不惹惱缺席的中國筆會。而日本筆會則在會後表示理解和支持我關於本筆會捍衛和爭取出版自由和創作自由的陳訴。

這真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在中國筆會缺席的情形下,最後,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獲得超過八十個國際筆會分會代表的支持,他們對中國獨立作家筆會的加入投了贊成票。只有巴勒斯坦筆會和法國筆會投了棄權票,沒有反對票。

本筆會被通過接納爲新分會後,十幾個其他分會的代表紛紛走到我的座位上,向我表示祝賀,並和我握手擁抱(可惜,大部分均是男性)。

中國獨立作家筆會進入國際筆會了。我的艱巨使命完成了。

在此次國際筆會年會上,另有尼日利亞(奈及利亞)和另一非洲國家的筆會被通過成爲新的國際筆會成員。

國際筆會並未規定每個國家的國家分會,才可以成爲國際筆會的成員,一個國家可以有多個筆會爲其成員,包括不同語種的筆會、而不同地區非國家屬性的筆會,也可以成爲筆會分會,例如美國就有兩個筆會:美國筆會中心和美國西部筆會,均是國際筆會的分會。據我所知,中國筆會及上海、北京及廣州的地區筆會(這是此三地地方作家協會的另一塊牌子)均是國際筆會的分會。年會上有人告訴我,近十年來,中國筆會(中國作家協會)只在1999年參加過在日本舉行的國際筆會年會,及2000年在莫斯科由俄國筆會籌辦的國際筆會年會外,其他時間均是缺席的。

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來自專制國家的流亡作家成立了自己的筆會,它們也成爲國際筆會的分會,並成爲國際筆會中活躍的分會。

國際筆會是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的非政府組織,也是非政治性的國際作家組織,是國際作家的聯合體,以守衛作家的創作自由和表達自由。

(2005年初稿、2007年8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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