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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筵-约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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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筵-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六.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谨将此书献给蔡弟兄.卓华、肖云飞夫妻   更新时间:2006-4-14 


 诉讼活动大体上分为三类:1、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这包括婚姻、继承、财产等方面;3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涉及到基督徒权利的诉讼,很可能是属于第三类。首先我们应该明白,政府在对处理涉及到基督徒的案例中,是有可能犯错的,如果政府有错,那我们则可以去透过法律的途径去与政府有关部门交涉。

  一定要记住,与政府打官司,不是反政府,而是政府提倡的一种行为,一种爱国主义的表现,是法治社会的一种进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也说“监督政府就是关心爱护政府” 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政府打官司就是监督政府。这在宪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根据宪法,1990年人大通过了《行政诉讼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知道,“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捍卫法律而斗争”,捍卫法律的公民才是好公民。1982年到1990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1626件,但到了2001年,这一年里就受理100921件。这说明全国公民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空前高涨。近几年来,政府各部门的败诉率超过50%, 这说明如果你告公安局的话,赢的可能性很大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的范围有:1、不服拘留、罚款等。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同时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我国目前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的其他行政案件主要有:4、不服行政机关依照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的行政案件。5、不服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案件


刘洪云:《第一次打官司》第6页,中国致公出版社,2001年。

《南风窗》,“监督就是关爱”,2004年3月16日,第30页。

《南方都市报》2003年5月26日

《中国行政法教程》第388-389页,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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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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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
“约”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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