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是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爱筵-没有经营哪有非法经营
    
没有经营哪有非法经营

 作者:陈永苗        更新时间:2006-4-14 

 

 

  “犯罪嫌疑人蔡卓华、肖云飞、肖高文于2003年以来,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长期非法印刷基督教书籍,并在海淀区兰园

24楼1门602号对其非法印制的基督教书籍进行排版,在顺义金顺印刷厂和石景山七彩虹印刷厂等进行印刷。2004年9月11日在

其存放非法印刷的基督教书籍的大兴旧宫镇旧忠路24号北京五环吉顺通公司的南3A仓库内起获非法印刷印制的基督教书籍

50余种,20多万册,经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

  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起诉意见书,公诉字[2004]第3684-3687号的主文。读完之后,你就会对舞文弄墨一词产生咬

牙切齿的痛恨,不要说生活中发生的真相,就案卷中一大摞的证据,也会与起诉差之千里,定罪和事实,几乎没有勾连,上

纲上线生拉硬拽进去。

  蔡卓华是北京市基督教一个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可以想象一下,尤其是基督教徒们,你会想象一个充满铜臭味的人,

会成为一个长期的教会带头人吗?一年半载或许可以,但是十来年如何可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如果不是道德卓著,

  不会建立永久性的权威。所以有一点脑筋的人,都会想到蔡卓华印制的基督教书籍,肯定是为上帝做工,而不是营利。

你如果去参加家庭教会,哪一次他们赠基督教的书是要钱的呢?如果你能进入上帝之门,他们自己掏腰包也会乐呵呵。

  我们有确切证据证明,蔡卓华印制的基督教书籍并不是经营行为,并不盈利。你打开他的书籍,就可以看到背后明确的

说明这是非卖品。蔡卓华是接受国际圣经公会委托,代理他们印刷,并代为向大陆的基督教徒赠送。

  不管当局是从国际圣经公会那里得出结论,还是切断和国际圣经公会的联系,把蔡卓华独立起来,都不可能是营利行为

。因为国际圣经公会也是赠送,蔡卓华也是,国际圣经公会因为蔡卓华的代理行为给予必要的开支并不改变赠送的性质。我

  们知道赠送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写在民法之中,而不是在商法之中。有哪一个法学家敢站出来说,赠送是经营行为?

没有经营就没有非法经营!

(本文原载于一网站,特谢)

 

 

上一篇文章:坡上村的祈祷
下一篇文章:得了确据的妈妈
文章录入:
蒙恩
责任编辑:
无名
“约”与“法”
附录:
本站声明站内大量资料均从网上搜集及主内同道惠寄提供,若侵犯版权,请来函告知,以迅速更正。本站为非盈利站点,版权归基督所有,意在与广大信众共享神恩,向世人见证主的福音真理。欢迎浏览或转载,如发现有链接问题请及时来信联系。谢谢您的支持!(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观看,IE 5.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