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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是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爱筵-中国教会之我见
    
中国教会之我见

         更新时间:2006-8-20 

 

  看到现在千疮百孔的景况,中国教会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认识合一的重要性了,因为分争、分裂、争竞的严重性使得我们心服口服——我们不能不信服真理的严峻性。我们再没有什么理由分争分散下去了,合一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现在是中国教会合一的最佳时机了。
  教会合一,已经讲了多年,但仍然只停留在空喊口号、纸上谈兵的阶段。我相信没有一个教会是想分争、争竞的,调查一下的话就知道,全中国的教会都在为合一祷告,每个门徒、领袖都在说合一、合一、合一,但为什么一到实际情况,就分争起来了呢?原因有三。
1、我们不知道怎样合一,没有可操作性的模式,只是谈论抽象的合一,使合一只是空中楼阁;
2、不知怎样处理分歧,找不到合一的共同点,就没有合一的基础,一遇到分歧又分争起来,使合一的讲论只停留在一种愿望性的空谈;
3、发生矛盾、冲突不知如何处置,即使有合一的愿望也化为泡影,没有实际可行的有效办法、规则,即使合一了,不久又会散伙的。
合一首先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落在实处,才会带来有实际意义的合一。现在我试谈谈我的看法。
为了避免空谈合一,中国教会需要有一班有异象的人起来进入实质性的行动,建立一个有代表性的合一机构。并且为了消除分争,为了实现真正的合一,我们要拟定一个《合一宣言》为纲领,成为凝聚教会合一的一面鲜明旗帜,让众教会了解合一的方向、目标,让全教会达成一个共识,共同遵守,成为避免分争的共同准则,只有这样,才能有真正意义的合一。这个《合一宣言》包括有:
1、合一的先决条件:(认信救恩真理)
2、权利:(享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可以保留原来领受的观点等)
3、义务:(服从合一教会的异象、事工等)
彼此遵守的原则:
①(彼此相爱的细则)
②(互相帮助的细则)
…………
现提供一些《合一宣言》的参考意见:
一、我们的合一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合一,这是合一的先决条件和原则。就是说,每个愿意合一的教会在救恩真理——耶稣的属性,耶稣的生、死、复活、升天、再来的认识都是一致的,我们都是得救的人,都是神的儿子,不管我们其他的看法有多么不同,都不能抹杀我们是一家人的事实,我们就没有分争的理由,这是我们合一的前提和基础,都可以接纳为合一的一员。
二、过去,也有不少人搞过合一,就是有一些教会要别的教会跟自己合一,实际上是一种合并,有不少教会接受不了这种模式,所以也形成不了全国性真正的合一。
但我个人认为合一是在耶稣基督里合一,并不是合在某个教会里。
我认为合一有三个阶段性的合一:
①灵里的合一(肢体的合一)
这种合一是初步性的,是最基础又最根本性的。这种合一是大家不互相批评、不彼此攻击,互相来往、彼此连结。
对有分歧的教会或人,我们可以不认同他们的观点,但我们一定要认同他们是一家人,仍应该有爱的交往。
只要救恩真理上一致,如何建造教会,如何建造生命,如何祷告,如何敬拜……上存在的分歧,就不要勉强完全一致,互相应该尊重彼此的观点,放下自己的歧见,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也不要用手段去改变别人——只要不是异端,我们都应该接纳对方,在有共同点的地方合作;不要干涉别的教会的内部问题;更不能用指责、批评、定罪的方法,来表现自己正确;为避免彼此分争,各教会应自律不随便收别的教会的会友,我们不要通过拉信徒的方法来改变对方;在合作时,也应尊重对方的领受,未经同意,不提有分歧的问题,合作时,不提有争议的地方,如果有问题,要采取交通、协商、谈判的方式达成一致。
  每一个教会的问题,只能在本教会中解决,反对到另一个教会去说;每一个教会听到别的教会同工说自己教会的问题,听的教会应该说使人和睦的话,更不要说三道四、插手别人的教会;每个教会都有软弱面,我们不要用分争的方法去帮助他们,而是要把好的东西见证给他们看,有—日他们看到我们的好见证,就会将荣耀归给神,圣灵会使他们心意更新而变化的。我们要用柔和、尊重、平心静气的交流方法,通过对话,增进了解、接纳,在既有分歧,也有合一的情况下和睦相处;这样,我们在爱中处理分歧,就会越走越近,分歧、误会、摩擦也会越来越少,逐渐就走向同心合意,合一的骸骨就真正建立起来了,等到成为强大的军队,魔鬼彻底的失败就来到了。
  我们教会之间相处,无论什么宗派、无论大小都应该是平等、公正、互相信任、互相帮助的。这样是为了取长补短,强者扶弱。任何扶持帮助,都不应该是想从对方那里得益处——把人夺过来;相反,见弱小的教会强壮人数增加,要高兴快乐,就象自己的教会增长了一样,甚至别人超过自己,也要一样快乐,这才是体会耶稣的心肠。
  为了避免分争,我们必须把这些作为彼此相爱的原则写在《合一宣言》里。该合一机构就是起到促进教会之间彼此相交的作用,如教会间发生矛盾、摩擦,能起到协调、调解作用……
  如果有些教会灵里合一到彼此完全信任,互为一体的地步,经过协商,双方都有在架构上进一步合一的愿望,那么他们完全有合并的自由,谁也没有权反对的。不过,这只是合一的其中一种模式,不能强制性地作为唯一的模式。
  这种灵里合一先是初级阶段的,如对话、互访、交流、研讨会;后是高层次的合作、合并;这种合一不是你“合”我、我“合”你,而是在平等、尊重中彼此靠拢。
②异象性的合一
如果仅仅是灵里合一,仅仅是不争吵,还没有达到合一的目的和作用。合一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配合神的异象的,神在每个地区、每个省份、在全国都有不同的异象,这些异象不是一些分散的教会可以承担的。合一就是为了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这种巨大的力量是为了完成更大的异象的。所以我们合一有地区性的合一、省的合一乃至全国性的合一等这种不同层次的合一,就是配合神大小不同的异象。比如:地区性的合一,能统筹五大职份更尽善尽美地发挥功用;同工互相配搭,更好发挥各种恩赐;工人培训,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浪费;到了信仰真正自由时,还可以合作搞大型的布道会等。省的合一,能够办一些有规模档次的神学院;办报纸、杂志、出版社、戒毒所、孤儿院、养老院等。全国性的合一,要为将来的大复兴做好预备,我们要办自己的电台、电视台、电影公司、全国性的大型巡回布道会(如布永康的布道会)。
每一个教会都要服从各层面的异象,有人材就提供人力,有资财就出物力。合一就必须学习顺服,这是各合一教会的义务。
另处,各合一机构的人员,要保持有异象,怎么样才能保障这些人员是有异像的呢?这是我们合一过程中要学习的功课。
③在真理上合一
即便在灵里合一和异象性合一后,我们还是不可能期望教会都有一致的看法,这时我们仍然保持着各自的领受观点,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处理教会之间的分歧呢?
  真理只有一个,就是说,在这么多不同领受(宗派)里,肯定有不少的观点是错误的,要我们消除这些歧见,达成一致,是很不容易的。因此,在真理上合一,是最高层次的合一,也是最难的一种合一。
  尽管有分歧,我们还是可以以圣灵为联络来和平共处:在合作的时候,各自放下歧见,不有意争论有分歧的部分,而是在共通的地方同工。有了灵里合一和异象性合一的基础,我们已经有了团契的关系,但这还不够,还要发展成为彼此相爱的关系——能够包容、能够接纳、能够忍耐。所以我们要等待时机成熟,等到真的达到彼此切实相爱这样的深度上时,才是研讨分歧的成熟时机。就是说,不论我们怎么样讨论各自的分歧,都不会破坏我们的关系时,才是在真理里合一的时机。这时候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一些研讨会,在柔和、友好的气氛中交流、研讨各自宗派的心得,领受等等,假如我们真的能够做到这样,我们才能找出分歧的原委,知道错在哪里,这样我们就可以在真理里逐渐靠近,直到真正“在真理里合而为一”。
我们空喊合一口号多年了,就是因为我们指望先在真理上合一,然后才来肢体合一,正如我们指望世人自己信了耶稣,我们才跟他们接触一样,是本末倒置的次序,使合一怎么不成为一个空想呢?请想一想,我们能够通过与世人隔绝,而使他们能认识到福音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要消除他们的错误观念,让他们接受正确的真理,不就通过与他们接触、谈论,才使他们错误的观念改变过来吗?真理的合一同样是这样,只有通过肢体的合—,才能实现真理的合一;只有通过共同查经、研讨、交通,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一,否则,只是一句空话。魔鬼很害怕我们在真理上合一,所以它千方百计要拦阻我们肢体上的合一。
  只有把《合一宣言》作为各教会的关系准则,成为各教会消除彼此的分争而共同遵守的规则,这样的合一就有据可依了,不是空喊高调,而是具有可操作性了,只要谁愿意认同这个纲领,谁就可以成为合一教会的一员。
这只是极初步的想法,只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还有待更多的教会去补充,去丰富和完善这个《合一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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