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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是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爱筵-五知七要之二
    
五知七要之二?

         更新时间:2006-4-14 

 討論題1
不是每一位學生都能成爲好教師;也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成爲基督。以你的看法,要“得著基督爲至寶”的最重要條件是什麽?(請用一兩句話來表達!)
引言:
“基督徒”就是“認識基督,跟隨基督,爲要效法耶穌,得著基督”的“基督門徒(學生)”。不是百米賽跑,而是馬拉松,必須跑完全程,才能計算名次,領受獎賞。(參提後4:7-8)因此,主耶穌在(路14:25-35)說:“……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若不能立定目標,不下定決心;不能看明道路,奮力堅持走完天路全程,就有可能半途而廢。如何從“作基督徒”到“得著基督”?我們以“領、立、行”這三個字作爲綱領來歸納整理“作基督徒”的重要的原則。上期談的是“領”——“領會作基督徒的真意,領受基督徒的身份”,這期要討論的是“立”——“立定心志、立妥根基、立穩腳步”。下次再討論“行”——“行在路上,行完全程”的部分。 
主題:怎樣才能真正地成爲一位“基督徒”?(中)
 
二、“立”:立志、立約、立穩——
1、要立志以作成得救的工夫(腓2:12-13)。明確的目標及堅定的心志是基督徒全始全終行完天路的必須條件。
①“立志”的內容——
a、立定目標,要得獎賞——(腓3:12-14,林前9:23-27)。
b、立定決心,要付代價——(腓3:8,提後2:11)。
②“立志”的現象——立志者通常有以下的情況發生:
a、有逼迫(提後3:12)——火般試煉促進靈命增進。
b、得啓示(約7:17)——遵命行道促使啓示增加。
c、能依靠(徒11:23)——經歷主恩促成信心增長。
“立志”是行天路的起步。但如聖經上所雲:“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如何才可“立而能行”?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靠主的應許。因此——
2、要立約以支取耶穌的應許(來8:6,10 加4:24,28;3:29,林後1:20)神是信實的,是“守約施慈愛的”,而基督徒是“和神有約”的子民,一切應許、恩典都是依據“約”而來,因此與主立約者必須:
①、瞭解“約”的內容(參耶31:33-34)——我們所接受的約是“新約”。包括《新約全書》一切內容,而新約又立基於舊約,可爲謂舊約的增列條款。因此全本聖經就是神與人的約,內容以耶穌爲中心。
②、履行“約”的義務(申7:9,12;出19:5)——守約的神只能施慈愛給守約的百姓。不守約要受罰。(參創19:14)
③、支取“約”的權利(來8:6,7:22,25;9:14-16)——主的新約是“贖罪”使罪人“稱義”的約,是“拯救(幫助)”使人“得勝”的約,是“煉淨”使人成聖的約,更是“建立”使人“得榮”的約。若真認識約的條款和精神,才知道如何支取約所應許的恩典。
“立約”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根基立妥之後,還要在根基上立得穩。因爲撒但如同吼叫的獅子,常要誘使基督徒迷惑跌到,因此——
3、要立穩仰望基督的完成(加5:1)。
①、在信上(真道)上立穩
林前16:13——警醒剛強做大丈夫。
②、在領受的教訓上立穩?
帖後2:15——尊重神仆堅守主道。
③、在福音的使命上立穩?
腓1:27——爲所信的齊心努力。
④、在靈界的爭戰中立穩?
弗6:13-14——穿戴軍裝面對磨難。
⑤、在相愛的事奉中立穩
腓4:1-2——主裏同心共負主軛。
結論
由於“基督徒”是預備成長成爲基督,而“基督”乃是極高、極榮顯、極重要的身份,得之不易,完全不是遺傳因數中已受罪所污染,已是“罪的帶原者”的世人所能企及的。要想得著基督,只能靠救恩,靠著神的應許,憑著神的信實。但在等候期中,我們是否無事可做?當然不是!我們所做的只有一件:按著主所爲我們安排的角色,喜樂的“生活”就行了!

討論題2
你認爲“作基督徒”困難嗎?如果困難,難在哪?
神的工:
一、回應
二、彼此服事
三、代禱:1、國度 2、國家 3、教會 4、肢體
四、祝福
 
主題:怎樣才能真正地成爲一位“基督徒”?(下)
 
討論題1
你認爲作一位好基督徒最大的困難是什麽?爲什麽?
引言
要“認識基督,跟隨耶穌,效法耶穌,得著基督”,首須“真正認識並領受基督門徒的身份(資格,地位)。次須“在主前立定心志、在約裏立妥根基、在信上立穩腳步”,立定心志及立穩根基的實踐,雖然因著墜落人的愚蒙及健忘,可能需要經常的自我提醒並彼此激勵,但總是比較屬於“一次性”的行動。真正需要基督徒日日、時時實行在生活中、實踐在生命裏的事,主要還是“在信上立穩腳步”的“信”字。今天我們所要探討的課程,就是在於“基督徒當行什麽?怎麽行?”才能“行在天路上,行完全程”。
 
主題:怎樣才能真正成爲一位“基督徒”?(下)
 
三、“行”:行道、行善、行在光中——
基督徒的一切生命果效都本於“信”也成就於“信”。離了“信”就什麽都沒有,什麽都不能了!但(雅2:17)說:“信心沒有行爲就是死的!”可見信有“死的信”及“活的信”,也就是“有功效的信心”與“無功效的信心”之差別。怎樣的信心才能有功效?只有在“行”的時候,信心才能顯出功效。
1、要行道得福(雅1:21-25)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①、“行道”的意義——“所以凡聽見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的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太7:24)”“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那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聽到主的話就盡力、努力的實踐在生活中,這是“行道”。
②、“行道的結果”——“就是他所行的事必然得福。(雅1:25)”“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28:2,6,參1-14)”遵行主道,得神眷佑,百福駢臻。
③、不行道者的現象——
a、自欺:自以爲虔誠,卻無法勒住自己舌頭(生命中無主的道,無法進到完全。)(雅1:22,26,3:2-3,來5:14-6:1上)
b、聽了就忘(雅1:25)被飛鳥吃盡(太13:4,19)
④、行道的基本條件——脫去穢惡,溫柔領受,詳細察看(雅1:21,25)
2、要行善以得生(約5: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①、行善的原因——“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彼前2:15參20-21;3:17,4:1-2)
②、行善的意義——“除了一位神之外,再沒有善良的。”(路18:19)而在聖經中,用以形容“基督人”的品格之時,卻是以“神的品格”爲標準的。按中國人的說法,就是“止於至善”的“至善”。
③,“行善”的實踐——“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爲善!”(彌6:8)“善”是神的屬性,非世人所能有。因此,要行善,必須與神同行。而與神同行的要件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
3、要行在光中以得榮(弗5:8)
“在主裏是光明的,行事爲人就當象光明的子女。”
行善是目標,行善是原則,而“行在光中“則是實踐之根基(約壹1:5-10)
①、“行在光中”的原則——“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
②、“行在光中”的意義——“在他毫無黑暗”。主已經把我們救離黑暗的權勢了。因此,我們不被允許繼續行在黑暗中,行暗昧的事。
③、“行在光中”的作用——“我們就脫去暗昧的行爲,帶上光明的武器(羅13:12)”黑暗是撒旦的陷阱,光明是基督徒的兵器,若是基督徒有暗昧的行爲,就容易受攻擊,無法剛強壯膽,靠主得勝。
結論
基督徒的信仰若是活的,有生命的,就必定能實踐、應用在生活中,把天國用生命見證出來。
神的工
(請參考上課)
 
聖靈恩賜 (上)
 
討論題1
常有人說:“我們在接受耶穌爲救主之時,聖靈就進入我們的生命裏了!因此我們不必再求所謂的‘聖靈充滿’”對於這樣的說法,你的意見如何?
引言
基督教信仰之中有個讓非信徒相當難以理解,甚至無法接受的教義,就是“三一神”的觀念——神是獨一的,又是具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這以人的邏輯而言,真是不容易理解的奧秘,但卻也是極重要的信仰根基。這也顯明了“基督所要啓示於人的,是超乎一般理性的超越智慧。”(但決不是反理性的。)這一課並不討論“三位一體”的奧秘,而是要介紹“聖靈的恩賜”。
 
主題:靈是什麽?——
 
一、“靈”的一般性解釋:
“靈”中文用法甚廣,最基本就是《大戴禮——曾子天圓》所雲:“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
但聖經希伯來原文被譯爲“靈”的原字之意,較傾向于世人所雲“靈界、靈異現象”的靈。意指“形而上的存在”,包含了一切超物質的事與物。事實上從古至今對於“形而上的靈界”之認知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古人把雷電等類無法控制,不能理解的事物,都歸於神靈的範疇。因此,要對“靈”的意義有所定規的話,較好的說法是:“人類總體經驗中,力量無法有效約控,邏輯無法合理解說,而又確實存在,曾經感知的人、事、物”,統稱爲“靈”。
二、“靈”在聖經中的解釋基本上可分成幾類。
1、以主體論,有
①、“屬於神的”(例如“神的靈、基督的靈、聖靈……”等)。
②、“屬於鬼魔的”(例如“敵基督者的靈、鬼魔的靈、汙靈……等”)
③、“其他”(人的、世界的、天使的)等三類。
2、就性質論,有
①、“好的”(例如“智慧的、正直的、喜樂的……等”)
②、“壞的”(例如“沈睡的靈、乖謬的靈、謊言的靈……等”)
③、“其他”(例如“憂傷的靈”)等三種。
3、“靈”對個人的意義:靈是生命,也是道。(約6:63)
①、“靈”與“話”與“生命”的關係,
②、不容易懂的事實與原因
聖靈是什麽?
若是我們單純的把聖經中有關“聖靈”的經文,都解釋爲“? 神的第三位格——保惠師”,那麽這個小標題似乎有些不敬。但那樣的認識是有問題的,因爲聖經中論到的“聖靈”,也有兩個範圍:
1、靈有不同——賜恩的聖靈與恩賜的聖靈兩者的不同,就如學者不同于他的學問,財主不同于他的錢財。
a、賜恩的聖靈——這是講位格的聖靈保惠師。(林前12:4)這位聖靈
①、會說話(約16:13,啓2:7)會擔憂(弗4:30)會思想(羅8:27)……
②、能指教(約14:26)能引導(約16:13)能分派(徒13:2)……
③、人會欺哄他(徒5:3)試探他(徒(5:9)褻慢他(來10:29,太12:31)……
保惠師就如一位陪伴在我們身旁的溫柔保姆。有人說:聖靈如鴿子般敏感。
b、恩賜的聖靈——這是講聖靈保惠師所賜給我們的“神聖的靈”
①、聖靈施恩: 神的各樣恩典與賞賜,是借著聖靈傳達給人的。(來10:29、林前12:11、雅1:17)
②、聖靈降能:保惠師幫助蒙恩人的方法就是把他的恩膏、能力、智慧等等“形而上的存在——靈”降在人的身上。(路1:80)
③、聖靈賜靈:保惠師所賜的,有喜樂的靈、能力的靈、啓示和智慧的靈……等)。都屬於“聖潔的靈”,但內容及作用卻都不相同。(就如有人倒“水”給你喝,所倒的可以是開水、礦泉水或是止咳藥水。)
三、顯現有不同——因著環境、物件、屬性、職務的不同,賜恩的聖靈(保惠師)在不同的情況及需要之下,也向聖徒顯明不同的面貌。
1、耶穌與基督——
①、耶穌的靈(徒16:7)外顯的引導與幫助
②、基督的靈(羅8:9,彼前1:11,弗1:13-14)內住的確據及啓示
2、道路真理生命——
①、道路的靈(能力)——使人突破障礙,親近基督(徒1:8)
②、真理的靈——使人得著啓示,認識基督(約16:12-13)

③、生命的靈——使人勝過肉體,作成基督(羅7;25,8:2)

結論
除了神的靈,無人能知神的事。要做屬靈人,就要倚靠聖靈,求得恩賜。
神的工:(請參考上課)
 
聖靈恩賜(中)認識他的作爲

 討論題1
在談到“聖靈充滿”這個話題時,有人會說“我們不應當只要聖靈的恩賜,而是要得著賜恩賜的聖靈。”你對這樣的說法,有何意見?
引言
“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衆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神就是衆光之父,一切恩典、能力、祝福,甚至生命、氣息、萬物,都是他的恩賜,無一除外。聖靈恩賜也不例外。那麽,爲何又說是“聖靈恩賜”?
神是靈,而聖靈是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第三位格,也就是說:聖靈就是神自己,毫無差別。只是父神是藉著他的靈來創造萬有,接觸萬有。我們得生命是他靈所造(伯30:3,詩104:30),更是以“聖靈”的狀態樣式來和我們接觸,我們在追求基督,追求生命、真理的過程中,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經由聖靈的運行而加在我們身上的。因此我們稱之爲“聖靈的恩賜”。
 
主題 :聖靈來要做什麽?
 
一、聖靈工作的範圍——關於聖靈保惠師的事,最主要的真理啓示及依據就是主耶穌在約14:16-27,16:7-16親口所做的宣示。從那二處經文,我們可以將聖靈來到基督徒中間的意義、作用及目的歸納爲以下三項
1、意義:顯明主的同在(約14:16-20)
①、顯現(約14:21) 
②、指教(約14:26) 
③、賜平安(約14:27)
2、作用:光照聖徒心靈(約16:7-11)
①、爲罪 :讓人能相信救恩;
②、爲義:讓人能看見方向;
③、爲審判:讓人能免於迷惑。
3、目的:引人進入真理(約16:12-17)
①、過去的:所聽見的;
②、現在的:受於耶穌的;
③、將來的:榮耀基督的
二、聖靈工作的內容——聖靈保惠師所爲我們做的事非常多而豐富,不可能說得詳盡。但我們比較經常經歷的有哪些?最好還是先有些基本的知識,才不會在遇上之時莫名其妙,無法回應。
1、賜生命:羅8:2,11
①、悔改(約16:8-9);
②、信主(林前12:3);
③、得生(羅8:2,11)
2、賜幫助
①、更新(多3:5);
②、剛強(弗3:16);
③、聖潔(帖後2:13,彼前1:2)
3、賜教誨;
①、引導(羅8:14);
②、教訓(約壹2:27);
③、提醒(約14:26)
4、賜證明
①、見證(約15:26-27,徒5:30-32);
②、印證(弗1:13-14,4:30)
③、同證(羅8:16)
5、賜扶持
①、代禱(羅8:26-27);
②、安慰(徒9:31);
③、釋放(羅8:2)
三、聖靈工作的方法——聖靈有完全的自由,可以“隨自己的意思運行一切的恩賜,讓信的人得益處。”我們不能測度,更不能以自己有限的知識或經歷來限制聖靈作爲的任何可能性。但他在聖經中(也在聖徒的經歷中)常用的幾種方式,卻是我們可以彼此分享的。
降臨:徒1:8,太3:16
感動:帖前5:19,彼後1:21
澆灌:徒2:18,33;10:45
充滿:弗5:18
啓示:弗3:5
結論:
稍微知道了聖靈的工作之後,還要知道他樂意給我們些什麽?有何功用?才能有效的領受聖靈恩賜。下周續完。
神的工:
(請參考上課)
 
聖靈恩賜(下)
討論題1
經上說:“恩賜原有分別……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個人的。”(林前12:4-11)有基督徒因這些經文,而認爲“聖靈的恩賜”是聖靈保惠師主動賜予的,給與不給都是他的主權,因此我們不必求,也不應當求。對此你的看法如何?
引言
基督徒的一生,就是以“真知道神恩惠日子”爲起點,努力追求“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以達到“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因爲“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然而,“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 約3:3-6)若沒有神所賜的聖靈,人是絕對無法瞭解天上的事,無法認識神的。因此,基督徒無法不接受聖靈的恩賜。事實上一切屬靈的事,包括救恩的起頭,口稱耶穌爲主的能力,悔改的心,赦罪之恩,無一不是聖靈的恩賜。(參林前12:3,徒5:31-32)可以說:離了聖靈的恩賜,就沒有基督的信仰。要做屬靈人,就要依靠聖靈,無論你的認知如何,事實就是如此。
即使這樣,基督徒還需要主動的求聖靈恩賜嗎?如果需要,爲什麽?應當求什麽樣的恩賜?如何求?有何益處?這是這一課我們所要探討的內容。
 
主題:(聖靈恩賜有哪些?如何得著?)
 
四、爲何要求聖靈恩賜?
1、“求”的需要:
①、經上的命令——林前14:1“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這個“切慕”在十二章31節譯爲“切切的求”。
②、堅定的應許——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太7:7)保羅說:“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羅(10:12)可見父神很在意我們向他的祈求。
③、不求的結果——可能得不著(雅4:2-3)。可見“求”的行動很大的影響到“得”的結果。
當然妄求是無益的,但不求卻往往得不著。
2、“求”的原因:爲何父神如此在意我們“求”的舉動呢?原因很多,小列以下數項:
①、他要我們得著求的行動來與他親近。
②、他要我們因著求的回應知道他關心我們,知道他與我們同在。
③、他要我們經由求的結果認識他的權能和作爲
④、他要我們透過求的過程認識並且珍惜、善用所得的恩賜……
3,“求”的立場:約壹5:13-15雅1:6,4:3
①、“求”的地位:有兒子的生命,約壹5:13-15
②、“求”的狀況:信心,坦然無懼,信他的救恩與應許。
③、“求”的目標:愛與恩賜,爲要造就教會。林前14:1,4
五、聖靈恩賜有哪些?(林前12:4-11)
1、生命的恩賜
①、本質的——道路(徒1:8),真理(約16:7-16),生命(羅8:2,11)
②、進入的——啓示智慧(弗1:17)禱告懇求(亞12:10)更新剛強(弗3:16-19)
③、顯出的——愛(羅5:5)喜樂(來1:9)平安(約14:27)
④、結成的——聖靈果子(加5:22-23)……
2、事奉的恩賜
①、職事的——彼前4:10弗4:11
②、功用的——林前12:8-10
③、能力的——帖後1:5,徒1:8
禱告的能力 弗6:18,羅8:27
言語的能力 林前2:13
六、如何得聖靈的恩賜?
明白——知(林前11:1,7)
領受——受(約7:37-38)可;渴,來,流,喝
充滿——行(弗5:18-20)順服,感謝,讚美
結論:
基督徒不能沒有聖靈的恩賜,真基督徒也不可能沒有聖靈的恩賜。但若盼望更順利的行走天路,更有效的事奉主,幫助人,就必須要更多的認識聖靈,更謙卑殷切的求取聖靈的恩賜,才能真正榮神益人,在愛中建造自己。
神的工:
1、分組彼此代求:求聖靈保惠師親自賜下各樣的恩賜,使我們靈命增長。
2、帶領參加教會的慕道友作決志的禱告,幫助他們接受耶穌爲救主
3、爲教會更有聖靈的同在,恩賜運行更明顯,更有見證而禱告
4、爲小組成員的家人親友代禱,使他們能得著救恩。

5、服侍特別需要者,

 

  
彼此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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